蚌埠一公司租千亩山林建生态园,却违规建96座墓穴出售,官方:多人已被判刑或处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6 20:09:00

极目新闻记者 沈外
海报制作 朱睿怡
近日,安徽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洼张村的村民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2008年9月,村中1200余亩集体山林被以每年2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了当地一家公司,租赁期限为70年。该公司原本承诺要在山林中建设生态文化景观园,却违规建造了不少墓穴用来出售,有的墓地占地面积竟达近百平方米。
近日,极目新闻记者赴当地走访调查,发现山林中确实存在违规建造的墓穴。当地官方回应称,相关部门已于2022年调查处理此事,初步核查发现存在私建墓穴96座,已有数名涉事人员被判刑。对于违规私建的墓穴,相关部门已全面核查已安葬墓穴及空穴的情况,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要求进行分类整治。
生态文化景观园竟变墓地
梅花山位于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洼张村东南方向约1.5公里处,山上既有常青的松树,也有随季开花的桃树、梅树。春天到来,天气转暖,偶有游人来登山游玩。
“这里的景色还是很漂亮的,山上有树有花,还有中草药,但因为现在山上有那么多墓,来玩的人少了。”3月30日下午,洼张村的村民李林(化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梅花山林地位于洼张村辖区内。2008年,当地的一家公司以旅游开发、打造生态文化景观园的名义租赁了梅花山这片山林,每年的租金为2万元,租期为70年。

梅花山航拍(极目新闻记者摄)
李林提供的《洼张村山林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合同签署日期为2008年9月10日,甲方为燕山乡洼张村村民委员会,乙方为以李甲为法人代表的蚌埠市光阳石业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租赁范围及面积为蚌山区管辖范围内的燕山乡洼张村集体梅花山林地,面积和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公墓用地除外。(李林提供的林权证复印件显示,梅花山林地面积为1255.8亩,山林内的主要树种为黑松和侧柏。)
合同还约定租赁期限为70年,即从2008年9月10日至2078年9月10日终止(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签字后30日内将林地使用证办理到乙方名下),租金为每年2万元,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同时合同还明确,建设项目名称为梅花山庄生态文化景观园,建设内容包括:六个景观区(包括植物景观园区、历代开国帝王文化园、道教文化景观等)、四条防火景观大道和山林地内的自然风景景点(如鲁肃点将台、朱元璋饮马泉和吉祥龟等)。
另外,合同第六条的限制性条件还明确规定:“不准任何人在乙方租赁的山林土地上埋坟。”
“说好的要建生态文化景观园,最后让他们建成了墓地。”洼张村的另一位村民告诉记者,集体山林被租赁后,对方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建设生态文化景观园,而是私自将部分山林违规建造成了墓穴并向外出售。对此,村民们很有意见,“有的墓地还很大,一座差不多有100平方米,据说价格也不低。”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如村民所说,山林中确实分布着不少墓穴和墓碑,既有独立的,也有成片的。而且有的墓地占地面积较大,粗略估计有近百平方米,墓地外围不但植有松柏,墓穴前铺有石板,旁边还立有石龟、石质桌椅等装饰物品。

梅花山上的墓地(极目新闻记者摄)
违规建96座墓多名涉事人员被判刑
合同里既然明确规定了不准任何人在山林地上埋坟,为何却出现这么多墓穴?极目新闻记者走访蚌埠市蚌山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早前李甲等人曾在梅花山附近获批建公墓。2008年,李甲又和洼张村村委会签署合同(即村民向记者提供的上述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准任何人在其租赁的梅花山林地埋坟。但2022年,有村民举报李甲等人在公墓范围之外的梅花山林地私建墓地。
蚌山区在接到举报后,区委、区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介入调查。经初步核查,发现存在私建墓穴96座,在核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墓穴。当地公安机关于2022年6月2日立案侦查,先后对李甲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4月11日,蚌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甲、李乙、李丙等人提起公诉。2024年1月8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李甲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李乙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李丙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蚌山区纪委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对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现已对洼张村委会原主任李某某开除党籍处理,对洼张村村委会原委员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自规局林业工作人员唐某政务撤职处分。
既然96座墓穴是私建,属于违规建设,这些墓穴以后如何处理?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已全面核查已安葬墓穴及空穴的情况,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要求进行分类整治,“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墓穴安葬了逝者骨灰,剩余的为空穴。”相关部门也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新建墓穴行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有关规划实施。

梅花山(极目新闻记者摄)
新林权证6月底前可办下
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更关心梅花山集体林地的使用权何时回到自己手中。2008年双方签下70年的合同后,蚌埠市光阳石业有限公司获得了林地使用权,但因该合同租赁期违背了国家农村集体山林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2022年5月7日,洼张村村委会与该公司又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书》。“但合同终止已经快3年了,为什么梅花山的林权证还没有变更到我们村集体?新的林权证到底啥时候能办下来?”洼张村的多位村民对此事也颇为关心。
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蚌埠市光阳石业有限公司与洼张村村委会解除《洼张村山林土地租赁合同》后,燕山乡政府和洼张村委会积极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林权证。2024年7月,已完成林地的重新测绘工作。2024年11月15日,洼张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依法收回梅花山集体林地使用权。2025年3月4日,蚌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注销公告。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推进办理新的林权证,“主管部门也很支持,最迟6月底前就可以办下来了。”
(文中李甲、李乙、李丙均为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