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在哪里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3:17:39
过继孩子应当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具体程序包括:
提交申请:
收养人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收养申请书,表明收养目的并保证被收养人权益。
提供材料:
收养人应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个人材料,并根据被收养人情况,可能需提交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证明或残疾状况证明书等。
民政部门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登记。
办理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需携带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上户登记。
观察期:
经过3-6个月的观察期,如同意收养该孩子,需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并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完成收养程序。
建议您在办理过继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收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