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3:29:49
过继孩子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提交材料
收养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被收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如果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如果收养残疾儿童,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会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登记
经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
其他相关手续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收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建议您在办理过继手续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均符合法律要求,以保证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