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释考验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3:45
假释考验期是指 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继续监督改造进行考验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保持继续执行刑罚可能性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分为以下两类: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
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也就是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期限或者剩余刑罚的期限。
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
为十年。即不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刑罚多少年,其假释考验期限都应从人民法院裁定其假释之日起计算,一律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假释考验期是犯罪分子在社会上接受改造和监督的重要阶段,旨在确保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能够继续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不再危害社会。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漏罪或其他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可能会撤销假释并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