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提供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0:51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且必须是原件。
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裁判文书
一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
二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
再审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一份(如果有的话)。
主要证据
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复印件一份。
新证据
如果有新的证据,应当提供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新证据副本。
其他材料
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
基层法律服务所函(适用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情况)。
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代理)。
代理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公司员工作为代理人)。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应份数。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并且需要制作成电子文档(如光盘)以便法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