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侵犯什么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13:44
无权代理侵犯的责任主要是 缔约过失责任。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且未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时,该代理行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利益损失。
此外,如果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则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经终止后,行为人继续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无权代理主要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并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