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权利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25:45
公法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和行政法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涉及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由国家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公法权利: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政治权利: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
人身自由:
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监督权:
公民有权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活动,包括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获得赔偿权: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劳动权利:
公民有权获得工作,并享受工作带来的报酬和条件。
休息权:
公民有权获得充足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社会保障权:
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公民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受教育权:
公民有权接受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特定人群权利:
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护。
这些权利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在这些领域的职责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