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的警察怎么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2:46:40
在于欢案中,相关民警的处理结果如下:
朱秀明: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王斌:
被给予警告处分。
张宪超:
被给予警告处分。
郭增金:
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赵一鸣:
被通报批评。
宋长冉:
被辞退。
郭起志:
被辞退。
刘晓林:
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杨军:
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栗彦峰:
被诫勉谈话。
综上所述,涉及于欢案的民警和辅警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部分人员被辞退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