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工资多久才违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0:41:16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自然月结束的 30天内未结算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以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还需要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