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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公示哪个部门完成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01:51    

用地公示通常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具体实施部门可能包括: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因此,用地公示的完成部门可能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建议您在具体操作中向当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咨询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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