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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期限届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16:44    

公告期限届满是指 从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如果期限届满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视为期限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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