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有什么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36:15
消防部门和相关机构在消防安全方面拥有以下权利:
行政审批权
审核建筑工程和验收建筑项目,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营。
监督执法权
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包括警告、行政罚款、拘留和查封等强制措施。
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火灾调查处理权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警告、拘留等。
办理与火灾相关的刑事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监督检查权
对各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消防安全的文件和资料。
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整改,并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
现场指挥权
在火灾等紧急救援现场,消防部门具有现场指挥权,负责组织协调救援力量,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临时查封权
在火灾隐患严重、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下,消防部门有权依法对相关场所进行临时查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行政处罚权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消防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应急救援权
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安全宣传教育权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其他权利
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
在紧急情况下,消防部门有权临时征用所需的物资和设备,以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