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开庭前多久可以延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8:22:16
原告在开庭前 至少可以提前三日申请延期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但是否延期由法院决定。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应当在适当时间提前通知开庭时间,至少须提前三日通知开庭时间。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等,可以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是否延期开庭具有决定权,如果法院认为有正当理由,可以决定延期开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法院也可以决定不延期开庭。
因此,原告在开庭前至少需要提前三日向法院提交延期开庭的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开庭。